为确保学报的社会主义办刊方向,确保学报政治质量、学术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学报工作请示汇报制度如下:
1.学报编辑部每年的工作计划、编辑计划定稿之前,必须向学校党委汇报。
2.学报每年度的工作总结,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党委汇报。
3.学报工作中的重大事情,必须向主管领导汇报请示以后,方可处理。重要稿件,特别是政治敏感性强、政策性强的稿子,要向主管领导请示处理意见。
4.特别重要的稿子,须向党委汇报请示以后,再决定刊用与否。
5.用稿要严格执行责任编辑、主编、主管领导三审制度。
地址:许昌市八一路88号 电话:0374-436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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