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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禁载规定及非法出版物的认定与处罚
2016-05-04 16:08  

 一、出版物禁载的具体内容

  我国法律、法规对出版物禁载事项的规定,集中反映在国务院1997年发布的《出版管理条例》中。《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泄露国家秘密的;

  (六)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有关内容。

  此外,为在出版管理上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条例》还规定,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二、出版物禁载的法律、法规依据

  对于出版物的禁载事项,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历来都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下列行为属犯罪行为:第103条关于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第105条关于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第152条关于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第217条关于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第249条关于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行为;第250条关于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的行为;第363条、364条关于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等等。其首要分子、直接责任人或罪行重大者,都要处以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海关对个人携带和邮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进出境管理规定》等,也对有关出版物的禁载事项作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国家《保密法》、《新闻出版保密规定》等法规,还对出版发行工作的保密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有关出版物认定和扫黄打非的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还有: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关于重申严禁淫秽出版物的规定》、《关于出版物封面、插图和出版物广告管理的规定》。《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等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取缔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打击有关非法出版物犯罪活动的通知》等等。

  非法出版物的认定、识别

  非法出版物,是指违反出版物禁载事项规定的出版物。非法出版物的认定和处理,是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清理书报刊和音像市场,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通知》以及新闻出版署《关于认定、查禁非法出版物的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规文件,对非法出版物的认定与取缔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对非法出版物的认定

  (一)非法出版物是指:凡不是合法出版单位印制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录音带、录像带等;以买卖书号、刊号、版号、违反协作出版、代印代发规定从事出版投机活动印制的出版物;非出版单位未经出版行政机关批准编印、翻录供内部使用的图书、报刊、音像带等;内容淫秽、反动的出版物;

  (二)非法出版物的形式主要有:

  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

  盗用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名义印制的出版物;

  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并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销售的;

  在社会上公开发行而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

  承印者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

  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编辑部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其他非出版单位印制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

  以买卖书号、刊号印制发行的出版物;

  违反协作出版或代印代发的规定从事出版投机活动而印制、销售的出版物。

  二、非法出版物的识别

  零售书店的进销业务人员,如能基本掌握非法出版物的识别方法,一般就可以防止在进销业务活动中上当受骗。非法出版物的识别要点是:

  (一)查看封面、插图和广告。新闻出版署规定严禁用色情、凶杀的文字和图画招待读者,而黄色书刊的封面大多刊有色情、淫秽、凶杀、暴力等刺激性画面;非法刊物还往往在封面上标出挑逗性目录,甚至以目录代替刊名,或目录的字体大于刊名;有的刊物的期、卷号有意搞得模糊不清,以便长期销售,这些非法刊物的插图也往往印有色情、淫秽、恐怖、凶杀画面。

  (二)查看版权页。其中包括:一看版权页的版本记录项目是否符合规定,著录是否准确、完整,19919月以后出版的图书,版权页(或扉页上)未印出版社重新登记证号的,一般均为非法出版物。二看是否盗用社名,非法出版物的版本记录,往往盗用边疆省(区)出版社或已撤销出版社的名义,甚至编造出版单位名称。三看是否标明印刷单位,合法出版物的印刷单位一般均为省级定点印刷厂家,非法出版物往往不标明印刷单位,或标以非定点的乡镇印刷厂甚至是地下印刷厂。四看总发行(总经销)单位是否含糊不清,如有的非法出版物只含混注上新华书店发行,究竟是哪家新华书店,不明确标出。合法刊物一般以某个邮局为总发行单位,而非法刊物则不标出邮局发行字样。

  (三)查看标准书号,就是核对标准书号的编制、排列是否符合规定,其出版者前缀或地区报刊代号是否有误,校验码是否正确,图书分类号与该出版物的内容是否相符,书号数码有无过多、过少或编码谬误等。

  (四)查看书刊征订发行委托书。新闻出版署规定,出版单位委托批发企业进行书刊征订发行,必须使用新闻出版署统一印制的书刊征订发行委托书。因此零售书店对上门征订推销的批发商家,先要查看其推销的图书有无出版单位签发的委托书,没有委托书的,一般应视为非法经营活动。

  (五)查看新书征订单。非法出版物的兜售者一般是采用单页订单形式散发和征求订数,而不使用出版社和批发企业如新华书店发行所。发货店编印的新书征订单或书目报。同时,还应查看核对印发征订单的书店是否具有总发行、总经销或二级批发的批发许可证,其发货渠道是否合法,图书的定价是否合理,发货折扣是否符合常规。

  (六)查看图书的纸质及印装质量。很多盗版书的封面色彩艳丽,有的甚至还印有防伪标记,很难与盗版混为一谈。但如果认真翻一下图书正文的页面,你就会发现破绽:一是纸张发黄发脆、手感粗糙;二是印刷质量低劣、版心不正、错别字多,透印、粘脏现象普遍,油墨着色时深时浅;三是装订质量很差,折页不正,刀花、短页、连刀页较多;由于订口不牢,有些书的封面与整个书瓤能分离、脱落。

  (七)查看卖书人及售价。盗版书一般不登正规书店的店堂,因为这样易被查抄,卖盗版书、盗版光盘的人,大多数是推小车、提布袋、摆地摊、叫卖兜售的不具合法经营资格的游商小贩。由于盗版书从纸张、排版到印刷,成本很低,既不付稿酬又逃避税收,因此兜售者往往以低于标价二三倍的价钱出手,一本定价标着60元的书,15元他就卖给你。而地摊上那些对折出售的新书,一般大多是盗版书。

  三、对非法出版物的取缔

  图书发行工作者应在维护合法出版物及出版活动中起表率作用,应旗帜鲜明地自觉反对和抵制非法出版物及非法出版活动。发现游商小贩兜售贩卖非法出版物时。应主动报告当地出版或文化市场管理部门,积极协助打击非法出版物及非法出版活动。

  零售书店应该做到自觉不订进、不销售非法出版物。发现疑点,应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主动配合打非。如怀疑自家存书中有非法出版物,应立即下架封存,主动清理,报请所在地新闻出版(文化)行政机关认定,同时讲明来源,配合新闻出版(文化)行政机关查清。非法出版物隐匿不报或暗中转移。继续销售的,一经发现将被从重查处。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发现非法出版物的所在地区市场管理或业务主管部门,接到报案后尽快检查并定性处理,凡是非法出版物,一律由新闻出版署或省级新闻出版局认定并通令取缔;盗用中央一级出版单位名义出版和印制的出版物,由新闻出版署认定并通令取缔;盗用地方出版单位名义出版和印制的出版物,由出版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新闻出版局认定并通令取缔;其他非法出版物,一经发现,由当地省级新闻出版局认定并通令取缔。

  四、对发行非法出版物的处罚规定

  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违反规定,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含有反对宪法,危害国家利益和主权,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宣扬淫秽、迷信、暴力及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出版物的;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国家明令查禁的出版物的;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盗版、盗印的出版物的;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无书号、刊号、版号及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出版的非法出版物的。有上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没收违法发行的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

  中国标准书号知识

  中国标准书号是一种国际通用的出版物编号系统,是中国SBN中心在国际标准书号(1SBN)的基础上制定的一项标准,于198711日在全国正式实施。中国标准书号的实施,能有效促进我国图书出版发行事业和文献情报工作的现代管理水平,使在我国出版社所出版的每一种出版物的每一个版本都有一个世界性的惟一标识代码,使利用计算机或者其他现代技术进行出版物贸易管理和信息交流获得更高的效率,并为出版物的分类统计和销售陈列创造条件,有利于推进我国出版业与国际书业的交流。

  一、中国标准书号的结构

  中国标准书号的结构,由一个国际标准书号(1SBN)和一个图书分类、种次号两部分组成。中国标准书号的第一部分国际标准书号(ISBN)是这个编号系统的主体,可以单独使用。它由10位数组成,这10位数字之间用连字符号隔开,分成四个部分,分别表示组号、出版者号、书序号和校验位。除校验位固定为一位数字外,其余三段的长度可变,但这三段长度的位数之和必须是9位数,再加一个校验位,使1SBN编号长度的位数恒等于10。当校验位为10时,用大写字母“X’表示,当校验位为11时用“O”表示。

  (一)国际标准书号的结构:

1、组号。这一段代表出版者的国家。地理区域。语种或其他分组特征的编号。组号由国际1sBN中心设置和分配,国际书号中心分配给我国的位数为“7”,可以出书1亿种。

2.出版者号。这一段代表组区内所属的一个出版者(出版社、出版公司、独家发行商等)的编号。出版者号由其所隶属国家或地区1SBN中心设置和分配,其长度可以取1~7位数字。我国的出版者号由中国1SBN中心分配,分为五档,其长度2~6位数字。ISBN的前两段编号,即组号和出版者号合称为出版者前缀,它是一个出版者在国际上的惟一标准代号。

3.书序号。这一段代表一个特定出版者出版的一种具体出版物的编号,每一种图书都有一个书序号,书序号由出版者自己分配,分配时一般可按出版时间的先后顺序编制流水号。书序号的位数是恒定的,其位数是9减去出版者前缀位数之差。

4.校验位。这是1SBN编号的最后一位数字,用以检查1SBN编号转录过程中的错误。

  (二)图书分类种次号的结构:

  中国标准书号的第二部分图书分类种次号排在1SBN国际标准书号后面(或下面),并用斜线(或横线)隔开。ISBN系统与我国过去沿用的全国统一书号相比,缺少图书分类标识,鉴于我国出版发行业及图书情报业的相当一部分仍为手工分类、排架、编目、建卡,因此在书上印上分类标识是十分必要的。

1.图书分类号,是由出版社根据图书的学科范畴,参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基本大类编制。其中工业技术类图书按二级类目给出,因此本段代码为1~2个汉语拼音字母。分类号不输入计算机,作为图书分类、排架、编目、建卡之用,它为书店进行图书分类统计和图书销售陈列创造了有利条件。

2.种次号,是同一出版社所出版同一类图书的流水编号,由出版社自行给出,其最大数字不应超过ISBN编号第三段书序号的数字。此外,有些图书在中国标准书号种次号之后加特定的字,如少数民族语种出版物,加民文二字;少几读物,加字;课本,加字等。中国标准书号结构举例:

  出版者前缀

  组号 出版者号书 序号 校验位 图书分类号 种次号

1SBN 7307 00196 9/ G 52

  二、中国标准书号的运用范围

  中国标准书号适用于以下出版物:

  (一)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及小册子;

  (二)缩微出版物;

  (三)盲文出版物;

  (四)混合媒介出版物(声、像出版物)

  (五)用来产生可读印本的机读磁带;

  (六)包括教学影片和幻灯片在内的其他类似媒介出版物;

  (七)微型计算机软件;

  (八)电子出版物;

  (九)地图及教学制图。图示类出版物。

  中国标准书号不包括的四类出版物:

  (一)临时性印刷品,如年画。年历画、挂历、台历等;

  (二)无书名页的单张美术印刷品或折面美术印刷品(图片);

  (三)各级技术标准文献(单页的);

  (四)不另加封面的出版物,如活页文选等。

  上述出版物可继续使用全国统一书号,但要将统一书号中的出版社号改为中国标准书号中的出版者号。

  条形码知识

  条形码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在国际上已广泛用于各类商品,为商贸活动和商品管理提供了极大的便利,1988年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成立,条形码也在我国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包括在出版物上的应用,19914月,我国被正式接纳为国际物品编码协会成员,商品条码前缀码代号是“690”

  条形码也叫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宽度不同、黑白相间、平行相邻的线条组成,并配有相对应字符组成的码记,用来表示一定的信息。

  条形码的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的含义:条,是条形码中反射率较低的部分,即黑色或彩色条纹部分;空,是条形码中反射率较高的部分,即白色或无色条纹部分。条形码是一种自动识别技术,是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给计算机输入数据的特殊代码,这个代码包括了产品名称、规格、价格等。

  一、亲形码的使用功能

  (一)自动进行阅读识别。只要用扫描阅读器扫过条形码的标签,计算机就可以自动进行阅读识别,确定商品的代码,然后找定价、做累计等,进行汇总结算,输出总金额。具有快速、准确的特点。

  (二)能对商品销售的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和分析,有利于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及时将销售信息反馈给生产单位,缩小产、供、销之间信息传递的时空差。

  二、EAN商品亲形码

EAN即欧洲物品编码的缩写,也是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的简称。参加协会的成员国(或地区),称为EAN成员国(或地区),并分别规定了EAN条形码的代码,EAN条形码是通用商品条码。EAN条形编码由12位数字的产品代码和一位校验码组成,12位数字中前三位为前缀号,中间四位为制造商代码,代表一个企业,后五位为产品代码。

  三、出版物上的条形码使用

  出版物使用条码的码是EAN13位码。ISBN系统图书专用条码的前缀码是“978”1SBN系统期刊条码的前缀码是“977”。出版物条码一般印刷在图书(期刊)的封底(或护封)左下角,条的方向与书脊平行(或垂直),也可根据需要将条码印在书封二左下角,书脊在右时,一般应将条码印在封底(或护封)右下角,条的方向与书脊平行(或垂直),也可将条码印在封二右上角。

  四、出版物使用亲形码的作用

  (一)有利于出版发行部门建立全国范围的发行信息网络。

  (二)有利于出版单位及时掌握销售信息,了解销售趋势,改善经营管理。

  (三)有利于增强出版物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四)有利于图书馆对出版物进行计算机管理。

  (五)为出版管理机构提供了加强对出版物管理的技术手段。

  (六)有利于遏制非法出版活动。

  (七)有利于书店门市POS销售网络管理系统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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